全体教职员工:
为方便教职员工进行采购活动,规范采购申请和审批,国资处对采购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现已升级完成,于2022年10年12日重新开放,可从网址:https://www.wxc.edu.cn/中信息门户(即WEBVPN)或信息化中心网址:https://nic.wxc.edu.cn/中选择信息门户,输入信息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门户后点击采购管理系统图标即可进入采购管理系统使用。使用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3305181。
注:
一、所有采购行为必须先系统申请,经批准后进行采购,严禁使用纸质申请表补签采购申请,特殊情况需采购单位作书面情况说明。
二、科研采购说明:
科研采购包含科研项目经费、学科建设经费(主管部门为科技处)和人才项目经费(主管部门为人事处)在项目预算范围内采购科学研究用途的各类仪器、通用设备、软件、实验耗材和相关服务的行为。
1.预算总金额不超过0.5万元(含0.5万元)的采购项目,无需申请。
2.预算总金额0.5万元(不含)-2万元(含)采购的项目,经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自行采购。
3.预算总金额2万元(不含)-5万元(含)的采购项目,经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科研处(人事处)负责人、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分管副校长签字后自行采购和签订合同。
4.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各种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投影仪、电视机、空调、碎纸机、液晶显示器等通用办公设备、汽车、办公家具,经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科研处(人事处)负责人、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分管副校长签字后,由校采购办集中采购,个人和单位不得自行采购。
5.单项或批量5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由申购单位填写采购申请表、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论证材料,签批后报采购办安排集中采购。
三、非科研采购说明:
非科研采购包括教研项目(主管部门为教务处)。
1.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采购无需填报采购申请,由各单位采购经办人在徽采云电子卖场采购。
2.预算总金额为0.5万元及以下的采购项目(含教研项目),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批,报国资处确定采购方式。
3.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各种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投影仪、电视机、空调、碎纸机、液晶显示器等通用办公设备、汽车、办公家具及0.5万元-2万元的采购项目(含教研项目),申购单位负责人审批,报国资处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国资处确定采购方式。
4.2万元以上的项目按集中采购形式办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