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皖财购〔2020〕458号)(附件1)等文件,政府采购项目(含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必须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前至少30天完成采购意向公开,公开渠道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现就我校2022年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采购意向的公开范围
按项目实施的货物、服务、工程采购,按照《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附件2)规定,预算在3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类、服务类项目;预算在5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货物类、服务类项目;预算在6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类项目,均应提前公开采购意向。
属于涉密、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其他未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的政府采购项目,将无法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和启动采购程序。
二、采购意向公开的时间要求
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采购意向在安徽政府采购网公开期满后,方可发布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未公开采购意向或公开时间不足30天的项目,无法进行采购计划申报和采购实施。凡列入2022年年初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最迟应于3 月 30 日前完成采购意向公开。
为避免采购意向公开环节等待时间影响采购进程,请各部门务必提早规划、提前填报采购意向。
三、采购意向公开信息的提交方式
请各相关部门填写《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采集表》,交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汇总,于2022年1月19日(周三)前提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纸质材料扫描件、WORD电子文件均发至2693054930@qq.com邮箱,文件命名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采集表+部门名称”),国资处及时汇总后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公开。
四、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相关要求
1、各相关部门应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妥善安排项目实施时间,认真履行采购意向公开责任,按要求及时、全面公开采购意向。如遇采购意向发生变动,应及时调整并更新采购意向。
2、2022年我校的政府采购项目较多,预算资金支付压力大,为确保各项目在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预算资金支付,各相关部门应倒排工期,尽快启动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编制、调查、论证等工作,及时提交采购需求实施采购。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1月5日
附件1: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pdf.pdf
附件2: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