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中心):
2021年度各单位若有预算为2万以上的货物、服务需要采购,请按照《皖西学院采购管理办法》(院发[2019]37号)要求,申报校级集中采购计划,填写《皖西学院采购申请表》,并提交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论证材料(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采购无需填报采购计划)。如果采购需求中含有1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还需提交《皖西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书》;需要采购进口仪器设备以及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按文件要求分别提供相关论证材料。请各单位于2021年4月23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交明德楼819室,联系电话:3305181。逾期不报,视为2021年无校级集中采购计划。未经审批自行采购的,国有资产管理处不予登记。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