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增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提高采购效率,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现就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计划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购计划的编制范围
各单位已纳入2021年学校政府采购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见《皖西学院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清单》)。
二、采购计划的编制要求
(一)采购计划分货物、工程、服务三类进行编报。工程类采购计划由项目业务主管部门按年度编报;服务类及货物类采购计划由需求单位按年度编报。
(二)政府采购计划须经项目业务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审核。
(三)政府采购原则上采购国产产品,如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事前须经学校同意,并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组织校外专家论证后进行专项申报,申报时务必注明“进口产品”。
(四)采购10万元及以上大型设备的,须提供大型设备采购论证材料。
(五)采购申请按需求单位进行汇总,并填写《皖西学院政府采购计划申报汇总表》。
(六)所有采购计划均需附采购需求、制定相关技术参数,按照附件中《采购需求模板》填写。
三、规范采购需求论证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购【2016】171号)与《皖西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对各单位的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编制、论证、申报程序等做如下要求:
(一)申购单位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初步论证,并将初步论证方案报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对预算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由项目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3人以上的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前介入。
(二)采购需求论证应着重就采购需求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扶持范围,是否完整、明确,是否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以及采购物的相关技术标准等方面进行,重点关注供应商资质条件、技术参数与评分办法的论证。
(三)采购需求的论证必要时可以征求相关供应商意见。但采购需求编制、论证过程中,不得邀请个别供应商或者邀请不具有实质竞争性的供应商征询意见,严禁采购需求倾向特定的供应商。
(四)对于单价在1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需由申购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填写《皖西学院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书》。
(五)严格控制进口设备采购。因教学、科研需要,确需采购进口设备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进行论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报批手续。
(六)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由申购单位组织3名以上专家(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得少于论证专家总人数的1/2)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会商,形成会商意见,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按程序报批。
四、其它事项
(一)政府采购计划经学校批准后执行,各单位务必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上报,且需申报材料齐全。未按要求编报或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法采购或未通过审核。
(二)请各单位于2021年3月30日前将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材料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需求必须按照经学校论证同意的内容填写,不得擅自更改采购需求。
(三)各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含电子档与纸质材料,其中纸质材料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1、皖西学院2021年政府采购计划汇总表
2、按“采购需求模板”填写的采购需求
3、皖西学院采购需求论证申报审批表、皖西学院采购需求论证材料
4、进口产品采购相关论证材料(如有)
5、皖西学院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书(如有)
6、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如有)
(以上材料模板请见附件。联系电话:3305181,电子邮箱:gzc6509@wxc.edu.cn)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