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办理校内资产调拨转移手续的通知 返回>>

 

 

各系部、各单位:

   为了保全学校资产,明晰资产管理责任,在学校各系(部门)撤消、合并、调整过程中,凡涉及学校资产问题,必须严格按照《皖西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皖西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所有资产仍由原资产所属部门领导和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在系(部)撤消、合并、调整过程中,对系部(部门)原有资产,需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严格办理资产移交、调拨转移手续,方可转移使用。否则,将报请学校,追究原系部(部门)领导和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四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