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资产出门登记制度的通知 返回>>

各系、各部门:
  为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资产出门登记制度(发文之日起正式实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皖西学院资产出门登记办法
  1、资产如需携出校门,需由各系、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开据“资产出门证”(出门证由各系、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到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取)。

  2、资产携出校门时,将填写好的“资产出门证”交门卫,经门卫对携出的资产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保卫处将每月收集的“资产出门证”,在下月初交国有资产管理处存档备查,国有资产管理处每季度要对各系、各部门资产携出校外情况进行检查和账务核对。

二、皖西学院私人物品出门登记办法
  私人物品携出校门时,保卫处要建立私人物品出门登记本,对私人物品出门要经过登记后,方可出门。
  望各系、各部门接此通知后,按规定认真抓好落实。

 

                    二00四年九月二十八日